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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反腐倡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08年10月08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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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后一年;同时,也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反腐倡廉理论建设取得重大成果。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党的理论创新引领各方面创新。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之所以能够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呈现良好纵深发展态势,就在于我们党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反腐倡廉理论的新境界。党的十七大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概念,并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道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反腐倡廉工作到反腐倡廉建设,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意义深远,既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重大创新,又是对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的重要提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就是要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二、防微杜渐,未雨绸缪,有效预防腐败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能够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能够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处理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的关系,加大预防腐败力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党内询问和质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发现了一批重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基本完成,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得到加强。2007年9月13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揭牌成立,这是我国第一次设立国家级专门预防腐败的机构,有利于协调各部门预防腐败工作,形成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有利于拓展工作领域,形成全社会预防腐败的良好局面;有利于增强预防腐败能力,提高预防腐败工作专业化水平。
三、从严治党,深挖细查,查办案件工作获得重要突破。查办案件是同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突破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办案工作强劲势头,突破了一批职级高、金额大、人数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一些隐藏较深的腐败分子被陆续揭露。2007年7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执行死刑,成为近年来我国第四名被判处死刑的副部级以上官员。郑筱萸作为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利用国家和民生大计的药品监管以进行权钱交易,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同时,玩忽职守,对药品安全监管严重不负责任,给公众用药安全造成极为严重后果。对于郑筱萸的死刑,众多权威法学专家认为定罪合理、量刑适当、罪当其罚。同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查,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期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对陈良宇这样高级干部的查处,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反映了我们党更加自信和更有力量。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管理。特别是2007年9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单独设立了案件监督管理室,全面履行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统计汇总、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监督检查职能,为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提供组织保证。
四、明确政策,划清界限,从政道德建设更趋精细。将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原则性要求,具体细化为可操作的从政道德标准,是这些年来反腐倡廉的重要做法和成功经验。但是,在某些廉洁从政的纪律、法律规范上,仍然存在比较粗放和过于原则的问题。2007年,一些相关重要法纪出台,有力地弥补了上述缺陷。5月,中央纪委制定下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针对当前权钱交易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依照受贿处理的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的政策界限,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10种新类型受贿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具体意见,使“八项禁令”与国家法律相衔接。国务院第495号令公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惩戒的专门行政法规,对于进一步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具有重大意义。10月,中央纪委发布实施了《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概括了10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纪行为。这是中央纪委第一次就某一特定领域的违纪行为如何适用纪律处分条例作出的具体规定,也是纪律处分条例发布以来第一次系统的解释性规定,为查处重特大事故背后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腐败问题提供了更加细致的标准。
五、改进政风,规范文风,治奢反腐专项治理强力推进。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六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各级大力推进政风建设,厉行节约,规范职务消费,降低行政成本,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现象。加强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政府机关公务接待,从严控制会议、差旅、出国考察和公务用车等支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下大力气解决会风文风问题,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减少文件数量。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近些年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兴建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情况进行清查,坚决刹住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不良风气,坚决纠正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铺张浪费等消极腐败现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六、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更加有力。党的十六大以来,纠风工作的重要发展变化是由“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发展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由过去的“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发展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标志着纠风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内涵进一步深化,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好地践行执政为民的理念。2007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新情况新问题,集中整治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保基金管理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按照党中央关于科学发展、和谐共建的要求,认真调研,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纠风工作实现“三个转变”的总体思路,即纠风专项工作要着力从以纠为主向标本兼治、推进改革转变,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着力从以开展创建活动为主向纠建并举、制度创新转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着力从以扩大评议范围为主向注重质量、规范提高转变。
七、既官既民,净化世风,廉政文化建设方兴未艾。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既要继续重点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又要拓展教育的覆盖面,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对社会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培育良好的世风民风。2007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首次写入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影响巨大、影响深远。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消除陈旧观念,突破陈规陋习,用健康向上的、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思想“阵地”,为克服不良风气、抵制各种各样诱惑腐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八、坚持重点,拓展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行贿与受贿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深入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既要着力治理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腐败问题,又要注重治理经济领域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2007年,按照中央确定的总体要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推进,势头良好。各单位对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格进行自查自纠,截至11月全国有26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和49个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了这项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近一年来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三万多件,涉案金额70多亿元。继续深化改革、强化监管,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共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近400件。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意味着中国反腐败斗争从政治管理领域扩展到更加广泛的社会经济领域,由主要治理党政官员腐败过渡到既反官员腐败又反商业腐败的全方位的反腐败,从一定意义上说标志着我国反腐败斗争进入一个全面出击、整体推进的新阶段。
九、完善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国家廉政体系迈出重要步伐。为了系统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廉政体系的历程。党的十七大第一次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提出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一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结合实际,积极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其2007年前工作要点,全党动手反腐败局面进一步形成。同时,坚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适应、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相适应的原则,认真起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迈出新的步伐。
十、百姓关注,举世瞩目,反腐倡廉得到国内国际舆论的肯定。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予以认可。据国家统计局最近对15个省(市)进行的民意问卷调查分析,2007年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是64.4%,比2003年提高了12.5个百分点;对反腐败工作的认可度是87.4%,比2003年提高了10.9个百分点。国际社会对我国的反腐倡廉也给予了积极评价。2006年,我国的清廉指数是3.3分,排名第70位。据透明国际组织官员讲,从1995年至2006年,中国清廉指数提高了1.14分,这个增长幅度不论是在亚洲还是在世界上都是最高的。中央纪委研究室专门收集了1998年以来美国《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和英国《金融时报》涉及中国反腐倡廉的报道,并进行了统计分析。从趋势上看,2003年至2007年4月客观报道和平衡报道的比例,比1998年至2002年分别上升1.04%和8.09%,而偏见报道的比例则下降了9.13%。其中,美国《华盛顿邮报》近五年平衡报道比前五年上升了34.62%,偏见报道下降了28.85%;英国《金融时报》近五年客观报道和平衡报道分别上升了11.51%和6.06%,偏见报道的比例比前五年下降了17.58%。尽管国际舆论还不乏对我国反腐败的片面报道,但总体上呈现出趋于客观、积极的方向。
2007年,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这是我们党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批准了胡锦涛同志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批准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坚持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三个大会文件对反腐倡廉提出了一系列新概括、新要求、新举措。党的十七大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创造性地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概念,同时,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举措,为我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建设一定能够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
(《党风廉政建设》2008年第2期)
(作者系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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