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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旱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09年12月23日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研究所各部门在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于12月14日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仪式。党委书记、所长与各研究室、管理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明确研究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保障和促进研究所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研究所的实际,寒旱所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目前已印发研究所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各个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范围和责任内容,由于寒旱所是资源环境口比较有特色的研究所,实验室和野外站较多,知识创新工程以来基建经费和课题经费数额较大,所以研究所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放在重点部门如实验室、野外站等,重点部位放在基建经费和课题经费管理等方面。下一步,研究所纪委将结合研究所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及具体实施细则,并加大制度的执行力。纪委将对各个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着力加强对中科院提出的反腐倡廉八个重点领域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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